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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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龙泉驿区西河镇新瑞杰鞋材厂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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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12执1120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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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2020-04-28 | 2020-06-11 |
2 |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国内(包括涉外)仲裁裁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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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727执166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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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人民法院 | 2020-04-16 | 2020-04-29 |
3 |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越梦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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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115执361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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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 2020-04-13 | 2020-06-22 |
4 |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大邑县西河灌区水利站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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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29民初131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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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民法院 | 2019-12-30 | 2020-03-16 |
5 |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崇州市锦江福丽模具厂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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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84民初3791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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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民法院 | 2019-12-13 | 2020-01-09 |
6 |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崇州市锦江兴磊水泥制品厂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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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84民初3788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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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民法院 | 2019-12-13 | 2020-01-09 |
7 |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广汉市三味香食品厂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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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681民初314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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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人民法院 | 2019-12-12 | 2019-12-19 |
8 |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龙泉驿区西河镇新瑞杰鞋材厂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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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12民初440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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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 2019-09-24 | 2019-12-04 |
9 |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太和县肖口镇卫生院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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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12执258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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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18 | 2019-11-18 |
10 |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太和县关集中心卫生院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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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12执260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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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18 | 2019-11-1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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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江三和沙石经营部公告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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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民初129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温江三和沙石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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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01民初1292号原告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温江三和沙石经营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川01民初12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223元,减半收取111.5元,由原告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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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2 |
2 |
温江三和沙石经营部公告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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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民初1292号 |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温江三和沙石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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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温江三和沙石经营部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传票、原告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原告诉请: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经费125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800元;3、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逾期不举证,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2018年11月1日上午09:30在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第四法庭(成都市天府新区科学城C区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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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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