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云0111民初3219号 收起
...
展开
|
(2021)云0111民初321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市官渡区拓威建材经营部 被告- 云南合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11民初3219号云南合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市官渡区拓威建材经营部与被告云南合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111民初32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云南合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昆明市官渡区拓威建材经营部支付尚欠货款91,687元;二、被告云南合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以货款91,687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计算支付自2018年3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至的逾期付款利息;三、被告云南合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以货款91,687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计算支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上述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6-10 |
2 |
(2021)云0111民初3219号 收起
...
展开
|
(2021)云0111民初321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市官渡区拓威建材经营部 被告- 云南合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11民初3219号云南合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市官渡区拓威建材经营部诉被告云南合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本案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2-24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