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鑫利丰

    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路中国经贸大厦14F-14I
    • 简介:-
    • 法律诉讼 1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9

    法律诉讼1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5执753号 借款合同纠纷

    -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8-18 2020-12-23
    2

    郑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5执异21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异议人-郑容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8-13 2020-09-01
    3

    许燕芳、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5执异31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异议人-许燕芳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8-13 2020-09-01
    4

    广州市俊锋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粤0304执348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俊锋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8-10-03 2018-12-29
    5

    杨艳与广东天宏纪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04民初3241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杨艳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8-06-26 2021-02-22
    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04执288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8-06-22 2019-01-04
    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7)粤0305执保857号 其他案由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7-11-29 2019-03-21
    8

    广州市俊锋贸易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深圳市福田区东宝瑞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6)粤0304民初79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市俊锋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7-09-29 00:00:00 2018-12-28
    9

    深圳盈轩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吴小琼林俊浩张旗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6)粤0303民初1461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盈轩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7-08-01 2018-09-11
    10

    广东天宏纪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林俊浩、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6)粤0304执异330号 委托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东天宏纪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7-06-22 2018-01-2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9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执复50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执复506号 -

    当事人- 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复506号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林俊欣:关于复议申请人郑容不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执异210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并作出(2020)粤03执复506号执行裁定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复506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撤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执异210号执行裁定,指令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郑容提出的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四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2021-04-08
    2

    (2021)粤0305执异20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5执异2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被告- 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林俊浩 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 吴小琼 林俊欣 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异20号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林俊欣: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与被执行人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林俊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粤0305执11284号】过程中,案外人许燕芳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异20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主要内容为:驳回异议人许燕芳的异议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2021-03-12
    3

    (2019)粤0305执11284号拍卖公告(第一次)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5执11284号 -

    当事人- 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拍卖公告(第一次)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8日10时至2021年2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淘宝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6,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1、被执行人林俊欣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与红荔西路东南面聚豪园怡乐阁11B房产(不动产证号:3000618253),建筑面积:146.9平方米(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规划用途:住宅;拍卖物性质:商品房;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和土地使用费:不详,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是否存在租约:截至本公告发出前,暂未有人申报,请自行考察,以实际情况为准;该房产有抵押。注: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无法入户,拍卖物的楼层、户型、朝向等相关信息以房屋实际情况为准。2、起拍价:人民币6418501.7元,保证金:650000元,增价幅度:25000元及其整数倍。公示:因被执行人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下落不明,本院无法通知上述被执行人拍卖房产事宜,本公告一并公示,公示满五天视为已经通知。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本院将视情况安排看样。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六、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房产所在地城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房产所在地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七、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本院负责清场交付。八、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办证、过户产生的税费如涉及案外人(如房产开发商等)承担的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垫付后另循法律途径解决。有关税费的具体金额等情况请竞买人向产权登记部门核实。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本院联系。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深圳南新路支行,账号:41013400040009992),逾期未足额缴纳余款的将被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上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悔拍的买受人还应补缴剩余差价 收起

    ... 展开
    2021-01-08
    4

    (2019)粤0305执11284号公告网拍事项告知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5执1128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被告- 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林俊浩 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 吴小琼 林俊欣 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11284号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与被执行人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林俊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11284号网拍事项告知书。该网拍事项告知书的主要内容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与被执行人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林俊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作出(2019)粤0305执1128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依法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林俊欣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与红荔西路东南面聚豪园怡乐阁11B房产(不动产证号:3000618253)以清偿债务。上述房产将在淘宝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2021年2月8日10时至2021年2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6418501.7元。你们可上网查看拍卖过程或依法参加拍卖。本院司法拍卖的网址:http://sf.taobao.com/0755/06。本次拍卖我院委托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服务工作,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支付,收费细则如下:1.每个标的收取成交价格1%的费用作为基本拍辅费,最低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单宗案件收取费用不超过300000元;2.已上拍标的撤拍后,以一拍起拍价作为标准计算收取10%的拍辅费用,每件最低收取5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3.二拍成交的标的,在基本拍辅费的基础上加收取500元;4.变卖成交的标的,在基本拍辅费的基础上加收取1000元(与二拍加收取费用不重复加收取);5.以物抵债类标的,按照以物抵债价格计收拍辅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五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20-12-31
    5

    (2020)粤0305执753号执行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5执753号 -

    当事人- 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753号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林俊欣: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林俊欣诉讼费执行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753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联系人:严俊涛 收起

    ... 展开
    2020-11-26
    6

    (2020)粤0305执753号执行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5执753号 -

    当事人- 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753号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林俊欣: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林俊欣诉讼费执行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753号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联系人:严俊涛 收起

    ... 展开
    2020-11-23
    7

    (2019)粤0305执11284号公告限期履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5执1128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被告- 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林俊浩 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 吴小琼 林俊欣 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11284号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与被执行人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吴小琼、林俊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11284号限期履行通知书。该限期履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林俊欣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与红荔西路东南面聚豪园怡乐阁11B房产(不动产证号:3000618253)及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东、学府路北厚德品园A栋9A房产(不动产证号:400045437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现责令你方于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应负义务。逾期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本院将依法拍卖、变卖上述房产,并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你方在本案所负债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收起

    ... 展开
    2020-03-28
    8

    (2019)粤0305执1128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05执1128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被告- 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林俊欣 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11284号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浩长宇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欣: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5民初2073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0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1128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收起

    ... 展开
    2019-10-30
    9

    (2016)粤0304民初7996号之三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6)粤0304民初7996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俊峰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 林俊浩 深圳市福田区东宝瑞商行 收起

    ... 展开

    (2016)粤0304民初7996号之三深圳市福田区东宝瑞商行: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俊峰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深圳市福田区东宝瑞商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俊锋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128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前述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5年12月1日起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俊锋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55000元;三、驳回原告广州市俊锋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362元,保全费5000元(已由原告预交),原告负担687元,被告深圳市鑫利丰贸易有限公司、林俊浩共同负担38675元。本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 展开
    2018-01-08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