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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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黄剑豪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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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23505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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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8-26 | 2021-09-29 |
2 |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李志雄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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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23156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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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8-04 | 2021-09-29 |
3 |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樊曾益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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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22229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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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7-28 | 2021-08-17 |
4 |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何文文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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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8344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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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7-20 | 2021-08-05 |
5 |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沈红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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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1211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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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6-08 | 2021-08-03 |
6 |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陈文方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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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3491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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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5-28 | 2021-06-28 |
7 |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刘智敏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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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2992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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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5-26 | 2021-09-28 |
8 |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向菊仙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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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4918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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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5-26 | 2021-07-02 |
9 |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邓志瑶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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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15102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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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5-25 | 2021-07-02 |
10 |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李成保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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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18993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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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5-20 | 2021-06-3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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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3民初2608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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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26083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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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26083号杨松华: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松华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2608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小额转简易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本院定于2022年01月05日10时00分在速裁三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法院联系人:陈海英电话:0755-22725030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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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6 |
2 |
(2021)粤0303民初2444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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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24443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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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24443号李木康: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木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2444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8日09时30分在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法院联系人:王慧慧电话:0755-22327262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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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
3 |
(2021)粤0303民初2636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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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26360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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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26360号李维: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维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2636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本院定于2021年12月08日09时30分在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法院联系人:陈兴邦电话:0755-2274283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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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2 |
4 |
(2021)粤0303民初2445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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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24455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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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24455号袁叙荣: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袁叙荣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2445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起诉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直播庭审活动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本院定于2021年12月07日10时30分在速裁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法院联系人:赖助理电话:0755-82636973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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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8 |
5 |
(2021)粤0303民初1280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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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12809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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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12809号黎意烤: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黎意烤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3民初128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黎意烤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租金、违约金等各项费用合计2350.11元;二、驳回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9元,被告负担16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应负担之数迳付原告。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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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
6 |
(2021)粤0303民初2338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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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23381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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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23381号邓涛: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邓涛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23381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1月09日09时30分在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法院联系人:赖助理电话:0755-25038313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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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
7 |
(2021)粤0303民初128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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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12842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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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12842号程鸿: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程鸿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3民初128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7元,由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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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 |
8 |
(2021)粤0303民初2221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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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22212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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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22212号祝必勇: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祝必勇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22212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6日10时00分在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法院联系人:任惠彬电话:0755-22725063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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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0 |
9 |
(2021)粤0303民初2350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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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23504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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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23504号肖俭: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肖俭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3民初2350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详见诉状。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直播庭审活动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本院定于2021年10月27日14时30分在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法院联系人:霍哲弘电话:0755-22327407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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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
10 |
(2021)粤0303民初493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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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3民初4932号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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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3民初4932号解思泉: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解思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3民初49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解思泉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租金6444元、提前解约违约金16365.2元、收车费500元、车辆维修费2600元、退还车辆营运补贴3000元,上述应付款项以保证金10000元冲抵后,被告谢思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18909.2元;二、驳回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8元,由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2元,由被告谢思泉负担286元。公告费550元,由被告谢思泉负担。被告谢思泉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雅康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613元,由本院予以退还。被告谢思泉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286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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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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