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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力翌电机

    佛山市力翌电机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逢简村明远街7号之五(住所申报)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佛山市力翌电机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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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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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佛山市力翌电机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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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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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佛山市力翌电机有限公司与湖南永辉暖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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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佛山市力翌电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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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606民初28524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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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06民初285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佛山市力翌电机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永辉暖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熊辉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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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辉来: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力翌电机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永辉暖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熊辉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2019)粤0606民初2852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606民初2852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佛山市力翌电机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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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4
    2

    (2019)粤0606民初28524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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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606民初285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佛山市力翌电机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永辉暖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熊辉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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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辉来: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力翌电机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永辉暖通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熊辉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一、确认原告与两被告签订的两份《委托理财协议合同书》无效;二、判令两被告退还投资理财本金177000元以及支付该款从2018年6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货款利率(4.35%/年)计算的利息(计算至2019年10月25日为10266元),两项合共187266元;三、判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定于2020年6月9日上午10时30分在杏坛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2020-02-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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