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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1202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2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2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荔湾区物资公司强制清算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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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清申183号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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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06 2021-08-18
    2

    关婉君与广州市荔湾区城建开发总公司、欧阳海飞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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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3民初559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关婉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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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1-04-30 2021-08-20
    3

    广州市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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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执606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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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1-20 2019-12-24
    4

    广州市越秀区第二房屋管理所与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李亚益租赁合同纠纷2016民终17412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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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01民终17412号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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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12-30 2017-06-20
    5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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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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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汽车配件供应公司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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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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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摩托车销售公司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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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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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荔湾区金属材料公司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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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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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9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荔湾区商业总公司申请公司清算强制清算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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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司清算

    申请人-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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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广州市越秀区第二房屋管理所与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李亚益租赁合同纠纷2016民终17412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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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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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广州市荔湾区商业总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现已终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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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强清191号 -

    当事人- 广州市荔湾区商业总公司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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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强清191号2021年9月22日,广州市荔湾区商业总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经过对广州市荔湾区商业总公司(以下简称荔湾商总公司)的清算,未发现荔湾商总公司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导致无法清算。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8条之规定,提请本院裁定终结荔湾商总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本院查明,清算组提交的清算报告中载明,清算组接受本院指定后,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受理荔湾商总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债权申报等信息的公告。至公告期限届满,有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等4位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对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审查,确认其中3位债权人的债权,合计金额为66,989,760.14元。清算组前往荔湾商总公司的注册地址未能找到该公司,荔湾商总公司未能向清算组移交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经清算组走访调查,荔湾商总公司已无经营业务;其主管单位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荔湾商总公司的任何财务账册材料。清算组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查询,未发现荔湾商总公司有欠缴税款、社会保险费等情况。清算组向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等查询,未发现荔湾商总公司有银行账户、房地产、车辆、知识产权,以及对外股权投资等财产信息。本院认为,根据《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8条的规定,对于没有任何财产、账册、重要文件,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应当以无法清算为由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本案中,清算组接受本院指定对荔湾商总公司的财产和人员等情况进行核查,但未接管到荔湾商总公司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及其他经营管理资料,未发现荔湾商总公司有任何财产,没有留守人员。据此,清算组以无法清算为由申请终结荔湾商总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8条之规定,广州市荔湾区商业总公司强制清算程序现已终结。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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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

    (2021)粤0103民初3573号原告彭永红与被告广州市荔湾区城建开发总公司、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广州市花地明珠酒店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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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3民初357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彭永红 被告-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城建开发总公司 广州市花地明珠酒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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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3民初3573号广州市花地明珠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永红与被告广州市荔湾区城建开发总公司、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广州市花地明珠酒店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03民初357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解除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桥东二线、市九十三中对面二期用地上汇成花园603房(《汇成花园·悦雅居认购书》约定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兴东路7号6楼3单元)的查封。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广州市荔湾区城建开发总公司负担50元,被告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50元。本院(2021)粤0103执异36号执行异议裁定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联系人:马文洁、宋嘉杰电话:(020)83006154、(020)83006198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民一庭540036192021-07-2816:33:44:0(2021)粤0103民初3573号原告彭永红与被告广州市荔湾区城建开发总公司、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广州市花地明珠酒店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广州市,荔湾区,送达,公告,被告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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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8
    3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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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强清177号 -

    当事人-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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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强制清算公告(2021)粤01强清177号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2日以“(2021)粤01清申1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7月1日以“(2021)粤01强清177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徐海清【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为徐海清。清算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楼联系人:黎莉莎联系电话:137112081662021年7月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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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7
    4

    广州市荔湾区摩托车销售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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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清申155号 -

    当事人- 广州市荔湾区摩托车销售公司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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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清申155号广州市荔湾区摩托车销售公司: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广州市荔湾区摩托车销售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清申1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受理申请人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广州市荔湾区摩托车销售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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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9
    5

    广州市荔湾区金属材料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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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清申154号 -

    当事人- 广州市荔湾区金属材料公司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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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清申154号广州市荔湾区金属材料公司: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广州市荔湾区金属材料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清申1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受理申请人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广州市荔湾区金属材料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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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9
    6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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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清申162号 -

    当事人-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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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清申162号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粤01清申1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受理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荔湾分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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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3
    7

    (2020)粤0103执异145号广州市商业银行西关支行与广州市荔湾印刷厂借款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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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执异145号 -

    原告- 广州市商业银行西关支行 当事人- 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飞龙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坦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昕荔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桥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广州市荔湾印刷厂 深圳市达宏源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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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执异145号广州市昕荔彩色印刷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市商业银行西关支行与广州市荔湾印刷厂借款纠纷一案【案号:(2005)荔法执字第1124号】中,申请人深圳市达宏源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1.依法追加荔源集团公司、飞龙公司、桥中服务中心、坦尾联社、坦尾居委会为(2005)荔法执字第112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无偿接受广州市荔湾区桥中南路红楼街17、19号房产(其中17号为职工宿舍面积为4902平方米和19号为卫生、文化用房面积合计为7504平方米)的价值范围以及出租该房产、荔湾印刷厂工业区停车场(面积为2000平方米)收取的租金【48173664元租金(按照22元每平方米从2007年7月27日计算至2020年3月27日,之后按照该标准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范围内对被执行人荔湾印刷厂在本案中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2.请求依法追加昕荔印刷公司为(2005)荔法执字第112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由其对荔湾印刷厂在本案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03执异14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深圳市达宏源贸易有限公司要求追加广州市荔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荔湾区飞龙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荔湾区桥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坦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坦尾社区居民委员会、广州市昕荔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为(2005)荔法执字第1124号案被执行人的全部申请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联系人:林惠卿、林凯琳联系电话:83006146、83006106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3679752020-06-0414:05:10:102(2020)粤0103执异145号广州市商业银行西关支行与广州市荔湾印刷厂借款纠纷一案广州市,执行,荔湾区,桥中,印刷厂1153320 收起

    ... 展开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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