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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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乔亚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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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豫0303执3167号之一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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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0-12-24 | 202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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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与乔亚峰、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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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303民初257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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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0-01-20 | 2020-09-18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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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被告乔亚峰、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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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303民初257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被告- 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乔亚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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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亚峰、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03民初25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乔亚峰、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偿还借款本息2430179.87元(该数据计算至2019年5月17日),并支付剩余借款本金1879610.88元的利息及罚息(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自2019年5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具体数额以结清当日中国民生银行零售风险管理系统核算数额为准)。如果乔亚峰、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241元,保全费5000元,由乔亚峰、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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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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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诉被告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百星奇贸易有限公司、赵玉荀、乔亚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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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303民初281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被告- 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市百星奇贸易有限公司 赵玉荀 乔亚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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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百星奇贸易有限公司、赵玉荀、乔亚峰:本院受理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03民初28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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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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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诉被告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百星奇贸易有限公司、赵玉荀、乔亚峰及河南邦仕顿润滑油有限公司、张亮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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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303民初278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被告- 洛阳市百星奇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赵玉荀 乔亚峰 河南邦仕顿润滑油有限公司 张亮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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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百星奇贸易有限公司、赵玉荀、乔亚峰:本院受理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诉你们及河南邦仕顿润滑油有限公司、张亮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03民初2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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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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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被告乔亚峰、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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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303民初257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当事人- 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乔亚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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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亚峰、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2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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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
| 5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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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市百星奇贸易有限公司 乔亚峰 靳艳玲 赵振安 赵玉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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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百星奇贸易有限公司、乔亚峰、靳艳玲、赵振安、赵玉荀: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第一被告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利息(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6月6日)为876617.62元,从2018年6月7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执行。二、依法判令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被告对于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第一被告应当承担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诉讼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六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行民二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刊登版面:09版刊登日期:2018-11-12上传日期:2018-11-1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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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2 |
| 6 |
关于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诉被告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百星奇贸易有限公司、赵玉荀、乔亚峰及河南邦仕顿润滑油有限公司、张亮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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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303民初278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当事人- 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洛阳市百星奇贸易有限公司 河南邦仕顿润滑油有限公司 张亮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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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鼎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百星奇贸易有限公司、赵玉荀、乔亚峰:本院受理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诉你们及河南邦仕顿润滑油有限公司、张亮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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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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