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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尚泰包装

    东莞市尚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吊销,未注销
    • 官网:-
    • 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渔樑围村正圳路16号三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振荣塑胶有限公司、邹帅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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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14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振荣塑胶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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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2-01 2021-10-08
    2

    深圳市振荣塑胶有限公司与东莞市尚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焦美玲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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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3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振荣塑胶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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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9-07-15 2019-08-23
    3

    深圳市振荣塑胶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尚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尚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邹超,焦美玲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民事案件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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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9财保342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深圳市振荣塑胶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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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8-11-21 2018-12-30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振荣塑胶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尚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焦美玲 深圳市尚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邹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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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G36 2019-03-12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9民初1450号撤诉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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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14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尚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荣塑胶有限公司 东莞市尚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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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450号邹帅、邹超、焦美玲、深圳市尚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尚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振荣塑胶有限公司与被告邹帅、邹超、焦美玲、深圳市尚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尚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民初14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市振荣塑胶有限公司撤诉。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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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8
    2

    (2020)粤0309民初145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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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14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振荣塑胶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尚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东莞市尚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邹超 邹帅 焦美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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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1450号深圳市尚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尚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邹超、邹帅、焦美玲: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振荣塑胶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尚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尚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邹超、邹帅、焦美玲买卖合同纠纷因被告深圳市尚古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尚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邹超、邹帅、焦美玲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9民初145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30日10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三审判庭开庭,请于开庭前十分钟在开庭地点进行证据交换。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裁判。原告的诉讼请求:1、五个被告支付原告PVC、APET、PS胶片货款:人民币肆拾壹万柒仟叁佰伍拾贰元伍角壹分(¥417352.51元),东莞市尚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邹超、邹帅、焦美玲承担担保的经济连带责任;2、违约金从2018年9月份至2019年9月份计12个月,每月月息为0.6%,合计:¥30000.00元;3、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实现债权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告费由五个被告承担。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一日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卢诗晓联系电话:0755-21088048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917室民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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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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