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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14)1单元15层5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9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39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陈军、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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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黔04民终111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陈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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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8 2021-07-01
    2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廖云林诉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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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黔0181民特541号 -

    当事人-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2021-06-25 2021-07-06
    3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红强诉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收起

    ... 展开
    (2021)黔0181民特675号 -

    当事人-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2021-06-25 2021-07-06
    4

    曾方伦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收起

    ... 展开
    (2021)黔0181民特677号 -

    当事人-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2021-06-25 2021-07-06
    5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广诉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收起

    ... 展开
    (2021)黔0181民特674号 -

    当事人-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2021-06-25 2021-07-06
    6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张才英诉程灵丽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收起

    ... 展开
    (2021)黔0181民特673号 -

    当事人-程灵丽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2021-06-25 2021-07-06
    7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陈利江诉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收起

    ... 展开
    (2021)黔0181民特536号 -

    当事人-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2021-06-24 2021-07-06
    8

    陈芳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收起

    ... 展开
    (2021)黔0181民特535号 -

    当事人-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2021-06-24 2021-07-06
    9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韩懿诉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收起

    ... 展开
    (2021)黔0181民特539号 -

    当事人-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2021-06-24 2021-07-06
    10

    邓义坤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收起

    ... 展开
    (2021)黔0181民特534号 -

    当事人-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2021-06-24 2021-07-0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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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黔0402民初262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张荣贤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张荣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请: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贵州省安顺市龙井小区(十九号地块)4栋12-1号房物业管理费3718.93元;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以3718.9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从2019年1月3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三、本案诉讼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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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6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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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黔0402民初26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潘武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潘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请: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贵州省安顺市龙井小区(十九号地块)3栋16-1号房物业管理费1887.97元;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以1887.9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从2020年1月3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三、本案诉讼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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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30
    3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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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黔0402民初233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李加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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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李加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请: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贵州省安顺市龙井小区(十九号地块)5栋2单元17-4号房物业管理费3944.79元;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以3944.7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从2019年1月3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三、本案诉讼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1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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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4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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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黔0402民初25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施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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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施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21)黔0402民初25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施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2018年11月10日起至2020年10月9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人民币3675.49元给原告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驳回原告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被告施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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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9
    5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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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黔民申54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 贵州鸣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 莫元胜 当事人- 修文县龙场镇三六一度体育用品专卖店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修文冠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修文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贵州鸣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曾会、原审被告刘沛楠、原审第三人你(单位)、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修文分公司、修文冠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莫元胜、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修文县龙场镇三六一度体育用品专卖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立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民申547号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诉讼和解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二庭领取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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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2
    6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黔01民终232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 曾会 贵州鸣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刘沛楠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莫元胜 修文县龙长镇三六一度体育用品专卖店 修文冠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修文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上诉人曾会、贵州鸣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刘沛楠、原审第三人莫元胜、修文冠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修文分公司、修文县龙长镇三六一度体育用品专卖店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各种方式通知上述当事人领取(2020)黔01民终232号民事判决书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刘沛楠、莫元胜、修文冠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绿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修文分公司、修文县龙长镇三六一度体育用品专卖店公告送达(2020)黔01民终2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收取22278元,曾会预交的10418元由其自行负担,贵州鸣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预交的11860元由其自行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黔01民终232号民事判决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2020-05-1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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