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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务帮

    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13号江城壹号文化创意园8-201号楼C-102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宁波三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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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03民初5040号 合同纠纷

    原告-宁波三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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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19-08-20 2020-05-29
    2

    张常、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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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张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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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宁波三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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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宁波三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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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宁波三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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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03民初504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三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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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03民初5040号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MWP84K):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三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203民初50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合作协议书》、《违约处理确认函》、《解约通知函》合法有效;二、原告宁波三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无需向被告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返还信誉保证金24000000元。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宁波三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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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2
    2

    宁波三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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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03民初5040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三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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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203民初5040号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MWP84K):宁波三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武汉任务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向你(你单位)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材料、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签署的《合作协议书》、《违约处理确认函》、《解约通知函》合法有效。2.请求确认原告依法扣除《合作协议书》、《违约处理确认函》、《解约通知函》中约定的信誉保证金2400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08月12日10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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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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