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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陇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存续
    • 官网:-
    •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琳琅大道三段32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71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17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丁泉友,陈薇,丁泳文,赵峰,丁俊良,刘梦娇,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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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24执9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陈薇
    刘梦娇
    赵峰
    丁泳文
    丁俊良
    丁泉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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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6-02
    2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与胡昆、黄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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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24民初109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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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人民法院 2021-04-25 2021-06-02
    3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与蒲来文、田德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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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24民初195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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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人民法院 2021-04-25 2021-05-21
    4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与杜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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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24民初17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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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人民法院 2021-04-20 2021-05-14
    5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与冉波、许尔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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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24民初168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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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人民法院 2021-04-19 2021-05-20
    6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与陈记贵、张秀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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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24民初134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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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人民法院 2021-03-25 2021-05-14
    7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聂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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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24执30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聂某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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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人民法院 2021-03-18 2021-05-21
    8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与邓波、何海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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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24民初131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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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人民法院 2021-03-18 2021-05-14
    9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程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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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24民初10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程某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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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人民法院 2021-03-15 2021-05-14
    10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与吴青龙、王红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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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24民初107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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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陇县人民法院 2021-03-10 2021-05-14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川1324民初128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被告- 李列华 邱秋 周安俊 邱晓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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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G22 2017-11-23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被告- 李列华 邱秋 周安俊 邱晓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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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G78G79中缝 2017-07-09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川1324民初1373号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诉黄成荣、刘德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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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1324民初137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被告- 胡昆 黄静 黄成荣 刘德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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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1324民初1373号原告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与被告胡昆、黄静、黄成荣、刘德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胡昆、黄静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截止2019年2月21日前所欠利息(含罚息)13269.03元;2.被告胡昆、黄静从2019年2月22日起按月利率10.625‰支付借款利息(含罚息)至还清借款之日,同时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以及原告为催收贷款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3.判令被告黄成荣、刘德琼在最高额担保范围内对该笔借款本息、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9月20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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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1
    2

    (2019)川1324民初1375号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诉丁泉友、陈薇、丁泳文、赵峰、丁俊良、刘梦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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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1324民初137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被告- 丁泉友 陈薇 丁泳文 赵峰 丁俊良 刘梦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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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1324民初1375号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诉丁泉友、陈薇、丁泳文、赵峰、丁俊良、刘梦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丁泉友、陈薇共同偿还在原告处借款本金4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9年2月21日前所欠利息(包含罚息)276340.71元人民币(本息合计676340.71元);2、判令被告丁泉友、陈薇从2019年2月22日起按月利率11‰支付借款利息(包含罚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同时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以及原告为催收贷款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3、判令被告丁泳文、赵峰、丁俊良、刘梦娇在最高额担保范围内对该笔借款本息、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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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6
    3

    (2018)川1324民初3452号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诉江波、黄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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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1324民初345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 被告- 江波 黄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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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1324民初3452号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政支行诉江波、黄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江波、黄兰共同偿还借款143601.00元(大写:壹拾肆万叁仟陆佰零壹元整),并按借款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利息、罚息(截至2018年10月21日止,被告共欠利息、罚息共计43683.89元)至本息清偿之日止;2、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位于:新政镇松海路78号朝阳大市场第三幢3单元4层2号房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以及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全部合理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2月12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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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0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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