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王兆强、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22134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上诉人-王兆强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9 | 2020-12-24 |
2 |
王兆强与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06民初36188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王兆强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0-03-20 | 2020-12-20 |
3 |
王兆强与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5民初6952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王兆强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8-10-16 00:00:00 | 2018-12-29 |
4 |
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张秀凤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1民特390号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申请人-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7-05 | 2018-07-13 |
5 |
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张秀群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1民特389号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申请人-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7-05 | 2018-07-13 |
6 |
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张秀英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1民特391号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申请人-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7-05 | 2018-07-13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 | - |
- 收起
...
展开
|
破产文书 | 广东非法院单位 | - | 2018-12-2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与上诉人王兆强、被上诉人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22134号 | 合同纠纷 |
被上诉人- 王兆强 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 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 收起
...
展开
|
公告(2020)粤01民终22134号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本院受理你们与上诉人王兆强、被上诉人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22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6民初36188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2-16 |
2 |
(2019)粤0106民初36188号王兆强与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06民初3618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王兆强 被告- 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 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6民初36188号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原告王兆强诉被告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9)粤0106民初36188号民事判决。现原告王兆强不服判决,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王兆强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534334612020-07-1416:52:09:750联系人:赵怡、何依然(2019)粤0106民初36188号王兆强与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三日联系人:赵怡、何依然电话:83008875 收起
...
展开
|
2020-07-13 |
3 |
(2019)粤0106民初36188号王兆强与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106民初3618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王兆强 被告- 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 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6民初36188号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本院受理王兆强与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106民初361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王兆强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532789782020-04-1018:05:50:890联系人:赵怡、何依然(2019)粤0106民初36188号王兆强与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方兴建汇投资合伙企业、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联系人:赵怡、何依然电话:83008875 收起
...
展开
|
2020-04-09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