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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盈商业

    中山市智盈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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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中山市东区银通街2号利和公寓3座1913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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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年12月21日16: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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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民初29125号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原告- 刘志坚 被告- 广东益华百货有限公司 中山市太阳城益华百货有限公司 中山市智盈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刘志坚诉中山市太阳城益华百货有限公司、中山市智盈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益华百货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2071民初29125号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单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被告一限期到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涤除或变更原告中山市太阳城益华百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相关登记;2、被告二与被告三协助被告一办理涤除或变更原告中山市太阳城益华百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相关登记;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逾期不答辩则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1日16:00在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视为放弃举证、质证、辩论的权利,将承担相应的诉讼风险,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09-3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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