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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骏嘉科技

    深圳市骏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桂月路334号硅谷动力汽车电子创业园A2栋二层2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韦玉先、深圳市骏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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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执6878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韦玉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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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7-27 2021-08-11
    2

    深圳市骏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韦玉先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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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7176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深圳市骏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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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17 2021-09-03
    3

    深圳市骏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韦玉先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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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特93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深圳市骏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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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19 2020-07-0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9执6878号(2021)粤0309执6878号执行通知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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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执6878号 劳动争议

    原告- 韦玉先 当事人- 深圳市骏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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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执6878号深圳市骏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韦玉先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民终7176号民事判决书、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华劳人仲(观湖)案[2019]770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韦玉先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9执68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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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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