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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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许立杰、深圳市胜豪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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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许立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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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漯河市金利达冷藏物流有限公司与潘建庭、邓焯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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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漯河市金利达冷藏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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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公司、漯河市金利达冷藏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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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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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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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08民初2245号公告起诉状和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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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8民初224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鑫路通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市胜豪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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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8民初2245号深圳市鑫路通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许立杰诉被告尚林山、深圳市胜豪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08民初2245号,原告起诉请求:1.解除原告、被告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被告立即退还原告购车款225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有利息按银行同期同贷暂时计算至2019年7月22日总计16836.47元;3.由被告承担诉讼费。因你方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决定追加你方为本案第三人,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0年6月11日9点30分在本院本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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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
2 |
(2019)粤0308民初2245号公告起诉状和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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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8民初224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许立杰 当事人- 深圳市鑫路通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尚林山 深圳市胜豪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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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8民初2245号深圳市鑫路通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许立杰诉被告尚林山、深圳市胜豪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08民初2245号,原告起诉请求:1.解除原告、被告签订的《车辆转让协议》,被告立即退还原告购车款225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有利息按银行同期同贷暂时计算至2019年7月22日总计16836.47元;3.由被告承担诉讼费。因你方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决定追加你方为本案第三人,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将于2020年6月11日9点30分在本院本部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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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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