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沪72执恢1号 |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海事法院 | 2021-02-08 | 2021-03-11 |
2 |
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沪72执51号 |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海事法院 | 2020-07-29 | 2021-02-04 |
3 |
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沪72民初506号 |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海事法院 | 2019-08-07 | 2019-11-13 |
4 |
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沪72民初506号 |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海事法院 | 2019-04-10 | 2019-11-13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9)沪72民初506号 |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上海海事法院 | G10 | 2019-08-18 |
2 | - |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上海海事法院 | G07 | 2019-04-2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72执恢1号 | 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72执恢1号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诉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2019)沪72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沪72执恢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即视为送达。你司可至本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上海海事法院2021年3月25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25 |
2 |
送达执行通知书——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72执恢1号 |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72执恢1号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诉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2019)沪72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沪72执恢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即视为送达。上海海事法院2021年3月11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11 |
3 |
送达执行通知书——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72执恢1号 |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72执恢1号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诉深圳市众臻科技有限公司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上海潘帕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申请恢复执行(2019)沪72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沪72执恢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你司应立即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上海海事法院2021年1月8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1-08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