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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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万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吉发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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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申请人-南宁万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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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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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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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8594号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原告- 南宁万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西南宁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市吉发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西南宁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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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南宁万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被告广西南宁市吉发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103民初859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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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4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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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8594号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原告- 南宁万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西南宁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市吉发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西南宁华凯房地产开发游侠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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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南宁万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南宁市吉发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广西南宁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103民初8594号民事裁定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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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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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8594号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原告- 南宁万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西南宁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市吉发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西南宁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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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南宁万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南宁市吉发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桂0103民初85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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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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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8594号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原告- 南宁万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南宁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市吉发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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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桂0103民初8594号原告南宁万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广西南宁市吉发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广西南宁春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华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1年1月26日10时30分在本院15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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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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