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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燕之庐

    北京燕之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32号11幢3层310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北京市石景山区偲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燕之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6)京0107民初2937号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当事人-北京市石景山区偲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北京燕之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2017-05-16 2018-09-02
    2

    杭州蓝蛙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燕之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16)浙0108民初454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杭州蓝蛙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燕之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17-03-08 2017-09-18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蓝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燕之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地方法院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2016-11-08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6)浙0108民初4547号 收起

    ... 展开
    (2016)浙0108民初454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蓝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燕之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北京燕之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蓝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燕之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3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2016-11-0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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