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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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吉平与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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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2923执886号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当事人-和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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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人民法院 | 2020-08-21 | 2020-09-30 |
2 |
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韦晞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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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402执1580号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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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 2019-10-23 | 2019-11-01 |
3 |
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与林高庆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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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02民初1342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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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2019-10-21 | 2019-12-31 |
4 |
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与林高庆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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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02民初990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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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 2019-08-07 | 2019-12-31 |
5 |
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杨宗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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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923执373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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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 | 2017-12-22 | 2018-05-29 |
6 |
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诉黄道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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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925民初26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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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人民法院 | 2017-05-09 | 2017-12-05 |
7 |
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与杨宗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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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923民初257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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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人民法院 | 2017-03-14 | 2017-05-09 |
8 |
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与熊林军、张秋艳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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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0923民初31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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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法院 | 2016-09-28 | 2017-05-26 |
9 |
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与熊林军、张秋艳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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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0923民初31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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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民法院 | 2016-09-28 | 2016-09-2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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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云0102民初1342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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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0102民初1342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被告- 林高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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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云0102民初13420号林高庆:本院受理原告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与被告林高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云0102民初134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述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2019)云0102民初13420号判决如下:一、被告林高庆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支付货款36250元及资金利息1000元;二、驳回原告中农集团控股四川农资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2元,减半收取为421元,由被告林高庆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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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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