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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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日(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市雍阳减水剂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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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津0114执143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双日(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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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2019-06-27 | 2019-07-05 |
2 |
双日(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市雍阳减水剂厂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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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津01执145号 |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
申请执行人-双日(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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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2-14 | 2019-02-26 |
3 |
双日(上海)有限公司与嘉善宏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嘉善瑞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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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421民初1395号之三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双日(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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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法院 | 2019-02-02 | 2019-10-15 |
4 |
双日(上海)有限公司、嘉善宏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嘉善瑞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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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421民初1395号之二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双日(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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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法院 | 2018-09-11 | 2019-10-15 |
5 |
双日(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常荣竹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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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4执340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双日(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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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7-13 | 2018-12-28 |
6 |
双日(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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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4民辖终4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双日(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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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2-22 | 2019-01-10 |
7 |
双日(上海)有限公司与嘉善宏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嘉善瑞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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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421民初585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双日(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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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民法院 | 2018-01-16 | 2018-12-18 |
8 |
双日(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市雍阳减水剂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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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4执保101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双日(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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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2018-01-02 | 2018-05-10 |
9 |
双日(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市雍阳减水剂厂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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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4财保156号 | - |
申请人-双日(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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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2017-12-26 | 2018-02-26 |
10 |
双日(上海)有限公司与中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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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281民初320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双日(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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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人民法院 | 2017-09-08 | 2017-12-1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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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浙0421民初139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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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421民初13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双日(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嘉善宏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嘉善瑞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孔源 陆红辉 漆佑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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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源、陆红辉:本院受理原告双日(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嘉善宏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嘉善瑞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孔源、陆红辉、漆佑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421民初1395号起诉状副本及原告提供的证据复印件、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嘉善宏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214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8年3月3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按年利率8%计算);2、其余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补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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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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