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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能国华

    中能国华管理策划(北京)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C座376
    • 简介:-
    • 法律诉讼 80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8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上诉人赵守帅为与被上诉人永昌县农牧局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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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出资人权益确认纠纷

    上诉人-赵守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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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深圳市软屏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事竟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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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软屏光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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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白品娥、沈阳博士盖陶瓷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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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白品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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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李巧云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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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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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与四川华铁钒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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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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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重庆卡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郑孝波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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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

    申请执行人-重庆卡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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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李德连、山东圣安保险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等健康保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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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康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李德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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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与胡永胜、龙泽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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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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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王立群、汪诗康等股东出资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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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出资纠纷

    原告-王立群
    汪诗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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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李学文、蔡中兵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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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李学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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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罡好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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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G34 2020-06-04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中能国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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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4民初6071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罡好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能国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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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4民初6071号中能国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罡好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能国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间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起诉证据、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诉请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合同价款25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以25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3倍的利息,从起诉之日2019年8月12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十五时在本院(嘉定区德富路1221号)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定区人民法院2020年5月2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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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8
    2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中能国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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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4民初6071号 委托合同纠纷

    当事人- 罡好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中能国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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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沪0114民初6071号中能国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罡好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中能国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间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诉状、起诉证据、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诉请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合同价款25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以25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1.3倍的利息,从起诉之日2019年8月12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十五时在本院(嘉定区德富路1221号)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定区人民法院2020年5月2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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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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