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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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茂与广州市铭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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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6民初16797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当事人-李志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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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1-06-17 | 2021-06-28 |
2 |
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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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6执6755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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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0-08-10 | 2021-01-07 |
3 |
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佛山市自然资源局行政非诉执行恢复执行执行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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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6执恢1135号 | 行政非诉执行 |
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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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0-06-30 | 2020-08-12 |
4 |
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深圳泰强平台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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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6执15586号之一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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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0-04-26 | 2020-08-10 |
5 |
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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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6执恢2401号之二 | 行政非诉执行 |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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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20-02-24 | 2020-04-18 |
6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与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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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6行审612号 | 其他行政管理 |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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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9-12-09 | 2020-06-21 |
7 |
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与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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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6民初1841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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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9-12-03 | 2020-11-17 |
8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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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6行审410号 | 其他行政行为 |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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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9-07-19 | 2019-08-02 |
9 |
被上诉人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上诉人广州壹号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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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民终692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壹号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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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6-28 | 2019-09-04 |
10 |
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中扬玻璃工艺店、马绍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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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6民初21111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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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9-06-18 | 2019-12-2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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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粤0606民初1841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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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6民初1841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 被告- 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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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与被告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返还288000元、支付违约金288000元,合共576000元;二、驳回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161.25元,财产保全费3700.62元,合共13861.87元,由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负担1310.20元,由被告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负担12551.67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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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 |
2 |
(2018)粤0606民初1841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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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6民初1841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 被告- 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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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与被告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10月16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1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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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8 |
3 |
(2019)粤0606民初5410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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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606民初541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泰强平台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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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泰强平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泰强平台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司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606民初5410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被告深圳泰强平台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退还投资款439769.16元;二、被告深圳泰强平台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46589.72元。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831.79元、财产保全费3451.79元,两项合计8283.5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泰强平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已由原告垫支,由被告连同其他款项一并清还给原告,本院不再作收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公告期满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六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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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
4 |
(2018)粤0606民初18417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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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6民初1841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 被告- 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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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与被告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文书给你。现依法向你公告(2018)粤0606民初1841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驳回被告承德福泰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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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
5 |
(2018)粤0606民初21111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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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606民初21111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中扬玻璃工艺店 马绍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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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中扬玻璃工艺店、马绍柏: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长鹿环保度假农庄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中扬玻璃工艺店、马绍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适用程序及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被告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4月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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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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