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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尚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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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2892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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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89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州泉囿电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深圳市百米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尚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28924号禹丹宏、朱捷:原告广州泉囿电子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百米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尚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朱捷、禹丹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4民初2892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14445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44459元人民币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LPR)的1.5倍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诉讼请求第一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判令被告四对被告二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由四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18日14时30分在庭审管理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法院联系人:郭盈电话:0755-2198151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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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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