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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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大全长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云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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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1182民初1428号之二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江苏云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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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 2021-04-15 | 2021-04-29 |
2 |
1428江苏云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大全长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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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1182民初1428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苏云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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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 2021-04-15 | 2021-04-28 |
3 |
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大全长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云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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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1182民初142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江苏云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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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 2021-04-02 | 2021-04-29 |
4 |
2266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与马鞍山晶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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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1182民初226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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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 2020-12-02 |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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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丁晶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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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1182执146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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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 2020-11-11 | 2020-11-23 |
6 |
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伊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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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冀0724民初112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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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人民法院 | 2020-10-30 | 2020-12-29 |
7 |
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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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冀0724执保211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人-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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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人民法院 | 2020-10-29 | 2020-12-30 |
8 |
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伊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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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冀0724执保179号 | - |
当事人-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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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人民法院 | 2020-09-21 | 20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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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丁晶与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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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11民终1593号 | 定作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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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28 | 2020-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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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丁晶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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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1182民初36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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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 2020-04-08 | 2020-06-3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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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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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0111破1号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被申请人- 南京中联广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申请人- 银小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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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日期:2021-04-12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苏0111破1号本院根据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全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月15日裁定受理了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镭合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月15日指定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院经审查认为,管理人查询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房产、土地、车辆等资产,未发现镭合公司的财产及财产线索,管理人未接管到镭合公司任何财产,镭合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3月29日裁定终结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上一篇原告银小勇诉被告南京中联广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杨位平诉被告黄国群离婚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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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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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破产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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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0111破1号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被申请人- 无极县永宾五金电料经营部 南京宇信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 沈永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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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破产公告日期:2021-04-08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苏0111破1号本院根据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全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1月15日裁定受理了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镭合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月15日指定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院查明,镭合公司截至2021年3月22日应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金额为2619597.45元,且管理人未接管到镭合公司的任何财产,镭合公司已无资产用于清偿到期债务。镭合公司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形,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3月23日宣告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上一篇原告沈永亮诉被告无极县永宾五金电料经营部、南京宇信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余本乐诉被告蒋维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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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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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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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0111破1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被申请人- 王梅 当事人- 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申请人-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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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日期:2021-01-2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苏0111破1号本院根据申请人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01月15日裁定受理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3月4日前向管理人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300号长发中心B座二层;邮政编码:210001;联系人:乔雯;电话:1870518027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03月19日9时30分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上一篇原告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朱忠友诉被告张威、刘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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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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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朱忠友诉被告张威、刘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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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0111民初2680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 朱忠友 当事人- 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京面对面装饰有限公司 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张威 刘娣民间借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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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朱忠友诉被告张威、刘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21-01-2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2680号张威、刘娣:原告朱忠友与被告张威、刘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2680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张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朱忠友借款本金10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朱忠友请求被告刘娣承担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0元,保全费1270元,合计3570元由被告张威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期。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承办法官:邵晓瑞联系电话:025-8376860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上一篇申请人江苏大全箱变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镭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下一篇原告朱永申诉被告南京面对面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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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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