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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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年武、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万晓峰、邹翔宇、深圳市圣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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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7035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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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3-22 | 2019-04-19 |
2 |
郑年武、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万晓峰、邹翔宇、深圳市圣凯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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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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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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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05执6404号郑年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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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6404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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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6404号郑年武、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你(单位)诉讼费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703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6404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二月四日承办人:张庆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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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8 |
2 |
(2019)粤0305执3743号限高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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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374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万晓峰 邹翔宇 被告- 郑年武 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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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3743号郑年武、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万晓峰、邹翔宇与被执行人郑年武、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3743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日承办人:张庆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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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0 |
3 |
(2019)粤0305执3743号查冻扣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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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374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万晓峰 邹翔宇 被告- 郑年武 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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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3743号郑年武、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万晓峰、邹翔宇与被执行人郑年武、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3743号执行裁定书。该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郑年武、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930000元,提取、扣留其等值收入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一月七日承办人:张庆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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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7 |
4 |
(2019)粤0305执640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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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6404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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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6404号郑年武、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你(单位)诉讼费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703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7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640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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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3 |
5 |
(2019)粤0305执374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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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374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万晓峰 邹翔宇 被告- 郑年武 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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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3743号郑年武、深圳市百万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万晓峰、邹翔宇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5民初1746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37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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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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