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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供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东风西路143号办公楼-2-8层4楼404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云0102民初2289号 收起

    ... 展开
    (2022)云0102民初228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云南供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昆明紫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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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云0102民初2289号昆明紫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云南供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2年1月25日立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和开庭传票。原告云南供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房屋租金518698.8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按照14.8%年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向原告支付租金欠付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暂计算至2022年1月25日),违约金金额为195036.91元;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22000元;四、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开庭审理案件前止。逾期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逾期举证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二楼第九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本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298号,办公电话:0871-68261403。二○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22-03-1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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