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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蓝创意

    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市花路3号福年广场B4座212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刘璐与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沪0105民初23033号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刘璐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019-06-19 2019-08-06
    2

    刘璐与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沪0105民初23033号 劳动合同纠纷

    原告-刘璐 收起

    ... 展开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019-05-08 2019-07-3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4民初49934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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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49934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此时凉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49934号深圳市丝路蓝创意展示有限公司:深圳市此时凉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各一份。原告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费用15万元及自2019年10月23日之后的资金占用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由审判员谭茜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开庭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15点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告已于同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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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3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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