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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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605民初4581号原告广东惠丰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卢成洁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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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605民初458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惠丰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卢成洁中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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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卢成洁: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惠丰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卢成洁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605民初4581号案的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退还居间服务费200000元及支付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10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付,暂计至2022年1月31日止为2416.94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颜熙独任审理。本院定于2022年5月24日10时30分在本院大沥人民法庭第十二审判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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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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