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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铁集团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7-31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118
    • 法院公告 3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6

    法律诉讼11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黎勤芝与张永华、武汉鹏飞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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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2550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黎勤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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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7-06 2021-07-20
    2

    邱雁鸣、深圳市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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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476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邱雁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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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30 2021-07-27
    3

    王万财、广东省云浮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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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547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王万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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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30 2021-06-30
    4

    肖光桥、广东省云浮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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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2368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肖光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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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30 2021-06-30
    5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美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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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破申64号 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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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29 2021-08-11
    6

    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宝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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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1民辖终18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上诉人-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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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15 2021-05-06
    7

    深圳市科为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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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科为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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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04-06 2021-06-30
    8

    深圳市裕灿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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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民初11235号 返还原物纠纷

    原告-深圳市裕灿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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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1-03-22 2021-04-22
    9

    张立娟与中铁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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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045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张立娟
    中铁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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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03-01 2021-03-03
    10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其他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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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0491民初5076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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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1-02-20 2021-02-22

    法院公告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0306民初825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王万财 被告- 广东省云浮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陈家标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囯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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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G17 2018-10-30
    2 (2018)粤0306民初825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肖光桥 被告- 陈家标 广东省云浮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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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2018-10-28
    3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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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7-08-17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7民初1924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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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92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琛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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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9244号深圳市琛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富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琛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1924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四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拖欠工程款536053.86元以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44998.78元(逾期利息以536053.86元为核算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2019年10月26日起暂算至2021年3月26日,实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上合计581052.64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2日14时30分在第十二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法院联系人:张磊电话:0755-8955239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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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7
    2

    (2020)粤03民终27398号传票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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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27398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外国企业服务公司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鼎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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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粤03民终27398号重庆鼎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家荣、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陕西省外国企业服务公司、重庆鼎丰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你作为被上诉人。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审理传票。本院定于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九时四十分在本院第三十二审判庭依法审理本案,合议庭成员:梁媛、刘向军、徐雪莹。书记员:赖启彤。届时你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八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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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4
    3

    (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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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科为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中耘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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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深圳中耘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科为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中耘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深圳市科为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80531元(已由原告预交),因变更诉求撤诉而由本院收取的25元,由原告负担。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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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6
    4

    (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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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深圳中耘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为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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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深圳中耘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科为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中耘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深圳市科为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80531元(已由原告预交),因变更诉求撤诉而由本院收取的25元,由原告负担。该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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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6
    5

    (2020)粤0304民初32928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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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32928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 刘了连 当事人- 福建筑华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筑华建设有限公司及 湖南省天勤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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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32928号湖南省天勤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了连诉被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筑华建设有限公司及你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4民初329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应连带赔偿原告刘了连医疗费71221.37元、鉴定费3270元、护理费11980元、误工费14835.4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交通费330元、营养费1000元、残疾赔偿金25008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共计373424.85元;二、驳回原告刘了连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466.21元(已由原告交纳),原告负担245.21元,由被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市东深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221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本公告已于当天上传于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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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3
    6

    (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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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科为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中耘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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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深圳中耘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科为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中耘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粤0304民初54521号案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8902516.77元及利息916217.35元(利息以8902516.77元为基数,从2018年6月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还清之日止,现暂计至2020年7月23日),暂合计9818734.12元;2、两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下午14时30分,请您在开庭前15分钟到我院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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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3
    7

    (2020)粤0304民初32928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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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32928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 刘了连 当事人- 福建筑华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省天勤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筑华建设有限公司及 粤民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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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32928号:湖南省天勤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了连诉被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筑华建设有限公司及你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司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九时三十分,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上传于“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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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2
    8

    (2020)粤0308民初83号公告开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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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8民初8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 李赐专 被告- 娄底市博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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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8民初83号娄底市博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原告李赐专与被告娄底市博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08民初83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娄底市博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848478元及利息(利息:以1848478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19年1月17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中交隧工程局有限公司、被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该笔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上诉金额总计1848478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0年8月4日14时30分在盐田法院本部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法院联系人:曾森电话:0755-25228896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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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07
    9

    (2020)粤03民终5573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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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5573号 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上诉人- 何敏 被上诉人-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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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5573号何敏:本院受理上诉人何敏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二审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何敏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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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1
    10

    (2019)粤0303民初2679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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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3民初26791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 王家荣 被告- 陕西省外国企业服务中心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鼎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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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鼎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家荣诉被告陕西省外国企业服务中心、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鼎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案号为(2019)粤0303民初26791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7月9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罗湖法院九楼第二十三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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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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