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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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道地中药饮片厂、云南康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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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道地中药饮片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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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学与云南耀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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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邹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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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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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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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12民初2339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道地中药饮片厂 被告- 云南耀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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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昆明道地中药饮片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112民初233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由被告云南康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昆明道地中药饮片厂货款本金人民币26848元。二、由被告云南康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昆明道地中药饮片厂以人民币26868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资金占用费。四、驳回原告昆明道地中药饮片厂对被告云南耀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已收取人民币472元(原告昆明道地中药饮片厂已预交),由被告云南康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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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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