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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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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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01执4154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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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1-08-03 | 2021-09-17 |
2 |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等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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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101执415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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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1-05-14 | 2021-09-04 |
3 |
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与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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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03民初53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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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2021-04-26 | 2021-05-07 |
4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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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1民初2162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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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2020-12-31 | 2021-05-13 |
5 |
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与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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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民初5432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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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2020-10-23 | 2020-11-23 |
6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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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民初2386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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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2020-09-28 | 2021-02-08 |
7 |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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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民初2384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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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2020-09-28 | 2021-02-08 |
8 |
昆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与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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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民初613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昆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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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2020-06-12 | 2020-08-27 |
9 |
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琴荣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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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01民终2778号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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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7-13 | 2018-09-07 |
10 |
云南飞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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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01民终7307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云南飞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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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2-06 | 2018-03-29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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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沪0101执4154号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1-05-12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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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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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03民初53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 被告- 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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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1)云0103民初53号原告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被告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云0103民初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76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788元,由原告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103民初53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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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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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民初238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 白胜 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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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云0103民初2385号原告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白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电话:18812217551.接待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0楼。刊登时间: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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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2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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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03民初53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 被告- 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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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1)云0103民初53号原告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诉被告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7年4月18日与被告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保安服务,合同第一条第4款约定:“本合同期限:2017年4月19日至2018年4月18日”。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合同总金额为110400元(大写:拾壹万零肆佰元整)”。合同第五条第3款约定: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派驻保安员后次月15日前支付保安服务费。”合同第七条第4款的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合同到期终止后,被告与原告签订《保安服务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自2018年4月193起,由乙方驻派4名保安员到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担负安全检查及保卫守护工作。”第二条约定:“执行期限为2018年4月9日至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正式保安服务合同续签时间为准。”第三条约定:“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2300元。”第四条约定:每月保安服务费为:4人乘以2300元乘以1个月=9200元。”第五条约定:“未它条款按甲、乙双方原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条款执行”即:补充协议约定的保安服务费也是按月支付,次月15前支付上月费用。双方履行合同至2018年12月31日,原告已按约提供安保服务,但被告欠付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保安服务费59187元(大写:伍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整),且原告有权依据双方2017年度签订的深安服务合同要求被告支付欠付金额20%的违约金,即11837元,原告多次催告付款,但截至目前被告尚未偿还,被告行为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诉至法院,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令: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保安服务费59187元及违约金11837元,合计71024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包含答辩期),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的上午十时(2021年4月23日)在龙泉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公告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以及开庭时间是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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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4 |
4 |
送达裁判文书——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白胜,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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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1民初2162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 白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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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1民初21620号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白胜: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白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0)沪0101民初216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上海市合肥路213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黄浦区人民法院2021年1月8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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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8 |
5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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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民初5432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 被告- 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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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20)云0103民初5432号原告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诉被告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03民初5432号案件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如下:准许原告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撤回起诉。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308号调解室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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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8 |
6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白胜,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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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1民初2162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白胜 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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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01民初21620号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白胜、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案定于2020年12月29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上海市合肥路213号四楼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在本案中的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十日,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黄浦区人民法院2020年9月2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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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
7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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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民初5432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 被告- 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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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20)云0103民初5432号原告昆明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诉被告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03民初5432号案件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保安服务费59187元及违约金11837元,合计71024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楼18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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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7 |
8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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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民初613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 被告- 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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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20)云0103民初613号原告昆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诉被告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03民初613号案件民事裁定书。裁定要点如下:准许原告昆明保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撤回起诉。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308号调解室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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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9 |
9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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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民初2384、2386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 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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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云0103民初2384、2386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两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即2020年9月3日下午14:00分在联盟法庭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电话:18812217551.接待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0楼。刊登时间: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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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
10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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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民初238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风帆实业有限公司 白胜 云南风帆明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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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云0103民初2385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即2020年9月3日下午14:00分在联盟法庭1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电话:18812217551.接待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0楼。刊登时间: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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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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