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 2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与佛山市南海大沥志劲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名辉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林建新、李春强、罗亚华、林帝娣、罗亚华、罗亚统、杨亚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 3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与佛山市南海名辉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大沥志劲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 4 |
滨州市沾化区金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申请人-滨州市沾化区金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5 |
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凰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6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与佛山市南海名辉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大沥志劲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 | - |
| 7 |
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广东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等与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 8 |
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9 |
滨州市沾化区金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申请人-滨州市沾化区金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10 |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凰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与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凰岗村第二经济合作社 收起
...
展开
|
- | - | - |
暂无法院公告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 1 | (2020)粤0111执647号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06 | 详情 |
| 2 | (2019)粤0604执恢58号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1-18 | 详情 |
| 3 | (2018)粤0111执8913号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8-07 | 详情 |
| 4 | (2016)粤0604执1228号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03-04 | 详情 |
| 5 | (2015)穗云法执恢字第00100号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5-05-26 | 详情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21)粤0604执异719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04执异719号 | 民事执行 |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 当事人- 佛山市南海名辉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大沥志劲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04执异719号佛山市南海名辉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大沥志劲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林建新、罗亚华、林帝娣、罗亚华、罗亚统、杨亚仔: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8日作出的(2021)粤0604执异719号执行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变更本院(2016)粤0604执1222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就本案所涉的权利义务由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继受。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承办法官:白东亚书记员:梁小媚联系电话:0757-82915482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 收起
...
展开
|
2021-11-01 |
| 2 |
(2021)粤0604执异718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04执异718号 | 民事执行 |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 当事人- 佛山市南海名辉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大沥志劲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04执异718号佛山市南海大沥志劲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名辉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林建新、罗亚华、林帝娣、罗亚华、罗亚统、杨亚仔: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8日作出的(2021)粤0604执异718号执行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变更本院(2019)粤0604执恢58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就本案所涉的权利义务由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继受。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承办法官:白东亚书记员:梁小媚联系电话:0757-82915482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 收起
...
展开
|
2021-11-01 |
| 3 |
(2021)粤0604执异719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04执异719号 | 民事执行 |
当事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 佛山市南海名辉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大沥志劲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04执异719号佛山市南海名辉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大沥志劲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林建新、罗亚华、林帝娣、罗亚华、罗亚统、杨亚仔: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8日作出的(2021)粤0604执异719号执行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变更本院(2016)粤0604执1222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就本案所涉的权利义务由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继受。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承办法官:白东亚书记员:梁小媚联系电话:0757-82915482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 收起
...
展开
|
2021-11-01 |
| 4 |
(2021)粤0604执异718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04执异718号 | 民事执行 |
当事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 佛山市南海名辉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大沥志劲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604执异718号佛山市南海大沥志劲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名辉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桂康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林建新、罗亚华、林帝娣、罗亚华、罗亚统、杨亚仔:关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8日作出的(2021)粤0604执异718号执行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变更本院(2019)粤0604执恢58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行就本案所涉的权利义务由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继受。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承办法官:白东亚书记员:梁小媚联系电话:0757-82915482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09号 收起
...
展开
|
2021-11-01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