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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裕鼎物资

    衡水裕鼎物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衡水市中华南大街7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冀1102民初3349号衡水裕鼎物资有限公司诉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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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1102民初33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衡水裕鼎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中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万兰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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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兰群:本院受理原告衡水裕鼎物资有限公司诉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中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兰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冀1102民初334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衡水裕鼎物资有限公司货款711621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本金593330元为基数,自2011年9月19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以本金118291元为基数,自2011年9月1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二、被告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被告河北中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鉴定费23000元;三、驳回原告衡水裕鼎物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712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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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5
    2

    (2019)冀1102民初3349号衡水裕鼎物资有限公司诉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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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冀1102民初33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衡水裕鼎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中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万兰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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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兰群:本院受理的原告衡水裕鼎物资有限公司诉被告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中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兰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钢材款742616元及按照年利率24%给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损失1277594.88元,以上合计1990210.88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损失暂计算至起诉之日,起诉之日后的损失按照上述方法计算至付清之日为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10日0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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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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