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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网特

    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海滨社区滨河大道6027号英协大厦12E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与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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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203民初880号 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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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2021-02-22 2021-02-2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5民初2651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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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651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戴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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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6519号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原告深圳戴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民初265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项如下:一、被告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戴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294100元。二、被告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戴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12941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付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三、如被告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未足额支付全额租金,被告须向原告深圳戴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返还本案合同项下服务器设备(具体以《租赁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备清单为准);四、驳回原告深圳戴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6446.9元,由被告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方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二一年六月十五日联系人:赵振洋联系电话:0755-21612608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花果路70号蛇口法庭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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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

    (2020)粤0305民初2651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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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651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戴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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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6519号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戴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号(2020)粤0305民初26519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3月31日9时30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地点在本院蛇口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一月七日联系人:赵振洋联系电话:0755-21612608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花果路70号蛇口法庭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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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7
    3

    (2020)粤0305民初2651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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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2651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戴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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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民初26519号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戴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爱网特(深圳)技术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号(2020)粤0305民初26519号】。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3月31日9时30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地点在本院蛇口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一月七日联系人:赵振洋联系电话:0755-21612608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花果路70号蛇口法庭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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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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