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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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7执12114号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1-06-22 | 详情 |
2 | (2021)粤0307执12113号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1-06-22 | 详情 |
3 | (2021)粤0307执11781号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1-06-16 | 详情 |
4 | (2021)粤0307执11780号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1-06-16 | 详情 |
5 | (2021)粤0307执5000号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3-08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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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7执5000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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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执5000号 | - |
原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当事人- 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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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执5000号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与你方行政非诉执行一案,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8行审8282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方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执5000号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本公告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发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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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
2 |
(2021)粤0307执121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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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执12114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张四 被告- 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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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执12114号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龙劳人仲(布吉)案【2021】263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一、本院(2021)粤0307执12114号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限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本院(2021)粤0307执12114号报告财产令。限你(单位)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三、本院(2021)粤0307执12114号限制消费令。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四、本院(2021)粤0307执12114号失信决定书。将你(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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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
3 |
(2021)粤0307执1211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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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执12113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李牛收 被告- 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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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执12113号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李牛收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龙劳人仲(布吉)案【2021】261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一、本院(2021)粤0307执12113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限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本院(2021)粤0307执12113号报告财产令。限你(单位)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三、本院(2021)粤0307执12113号限制消费令。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四、本院(2021)粤0307执12113号失信决定书。将你(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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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
4 |
(2021)粤0307执1211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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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执12113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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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执12113号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李牛收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龙劳人仲(布吉)案【2021】261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一、本院(2021)粤0307执12113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限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本院(2021)粤0307执12113号报告财产令。限你(单位)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三、本院(2021)粤0307执12113号限制消费令。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四、本院(2021)粤0307执12113号失信决定书。将你(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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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
5 |
(2021)粤0307执121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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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执12114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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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执12114号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龙劳人仲(布吉)案【2021】263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下列执行法律文书:一、本院(2021)粤0307执12114号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限你(单位)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二、本院(2021)粤0307执12114号报告财产令。限你(单位)在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三、本院(2021)粤0307执12114号限制消费令。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四、本院(2021)粤0307执12114号失信决定书。将你(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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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
6 |
(2021)粤0307执500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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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执5000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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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执5000号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邵衍龙: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与你(单位)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8行审8282号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执500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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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6 |
7 |
(2021)粤0307执500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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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7执5000号 | - |
原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当事人- 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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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执5000号深圳市豆腐佬食品有限公司、邵衍龙: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与你(单位)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8行审8282号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7执500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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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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