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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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上海欣宽装饰有限公司与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李俊晗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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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欣宽装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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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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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送达裁判文书——李俊晗,刘子恒,汪旭东,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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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沪0118民初12166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欣宽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李俊晗 刘子恒 汪旭东 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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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沪0118民初12166号李俊晗,刘子恒,汪旭东,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欣宽装饰有限公司诉李俊晗,刘子恒,汪旭东,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李俊晗,刘子恒,汪旭东,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0)沪0118民初12166号民事判决书。李俊晗,刘子恒,汪旭东,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青浦法院第十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青浦区人民法院2020年11月26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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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26 | 
| 2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李俊晗,刘子恒,汪旭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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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沪0118民初12166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欣宽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李俊晗 刘子恒 汪旭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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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沪0118民初12166号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李俊晗,刘子恒,汪旭东:本院受理上海欣宽装饰有限公司诉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李俊晗,刘子恒,汪旭东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李俊晗,刘子恒,汪旭东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浙江铸星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李俊晗,刘子恒,汪旭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青浦法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青浦区人民法院2020年8月6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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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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