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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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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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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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叙刚与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赵忠强等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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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周叙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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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周叙刚与赵忠强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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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周叙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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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市金潼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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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金潼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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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市金潼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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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
上诉人-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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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周叙刚赵忠强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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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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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鞠凤兰与吴庆彬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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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鞠凤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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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郑清臣与吴庆彬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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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郑清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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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何龙锡与吴庆彬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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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何龙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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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庆市潼南区贝贝乐文具批发部与吴庆彬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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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潼南区贝贝乐文具批发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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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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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渝0103执1086号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全部未履行 | 2020-01-10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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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渝0152民初129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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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52民初129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鞠凤兰 被告- 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吴庆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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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公告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一期七号标准厂房4-6号):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一期七号标准厂房4-6号(金佛果电子公司内)]:本院受理的原告鞠凤兰与被告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庆彬,第三人曾秀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本案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52民初12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准许原告鞠凤兰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联系电话:023-44598059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6月27日上传日期:2019年06月2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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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
2 |
(2019)渝0152民初131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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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52民初131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李天国 被告- 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吴庆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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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公告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一期七号标准厂房4-6号):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一期七号标准厂房4-6号(金佛果电子公司内)]: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天国与被告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庆彬,第三人曾秀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本案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52民初13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准许原告李天国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联系电话:023-44598059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6月27日上传日期:2019年06月2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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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
3 |
(2019)渝0152民初126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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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52民初126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市潼南区贝贝乐文具批发部 被告- 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吴庆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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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公告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一期七号标准厂房4-6号):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一期七号标准厂房4-6号(金佛果电子公司内)]: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市潼南区贝贝乐文具批发部与被告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庆彬,第三人曾秀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本案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52民初12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准许原告重庆市潼南区贝贝乐文具批发部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联系电话:023-44598059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6月27日上传日期:2019年06月2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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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
4 |
(2019)渝0152民初120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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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52民初120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潼南区好伙伴电脑科技经营部 被告- 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吴庆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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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公告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一期七号标准厂房4-6号):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一期七号标准厂房4-6号(金佛果电子公司内)]:本院受理的原告潼南区好伙伴电脑科技经营部与被告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庆彬,第三人曾秀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本案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52民初12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准许原告潼南区好伙伴电脑科技经营部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联系电话:023-44598059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6月27日上传日期:2019年06月2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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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
5 |
(2019)渝0152民初121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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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52民初121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何龙锡 被告- 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吴庆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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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公告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一期七号标准厂房4-6号):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潼南区工业园区一期七号标准厂房4-6号(金佛果电子公司内)]:本院受理的原告何龙锡与被告重庆金佛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金佛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庆彬,第三人曾秀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不能直接送达本案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渝0152民初12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准许原告何龙锡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原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联系电话:023-44598059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6月27日上传日期:2019年06月2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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