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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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简静一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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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05执233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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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1-03-22 | 2021-04-07 |
2 |
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志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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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205民初69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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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1-02-05 | 2021-02-09 |
3 |
宁波简静一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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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民终431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宁波简静一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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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16 | 2020-12-03 |
4 |
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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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民终961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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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3 | 2020-11-17 |
5 |
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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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民终9995号 | 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 |
上诉人-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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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3 | 2020-11-17 |
6 |
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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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民终9480号 | 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 |
上诉人-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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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3 | 2020-11-17 |
7 |
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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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民终9624号 | 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 |
上诉人-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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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3 | 2020-11-17 |
8 |
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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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民终9601号 | 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 |
上诉人-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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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3 | 2020-11-17 |
9 |
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宁波简静一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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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05民初145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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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0-08-26 | 2020-09-01 |
10 |
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中城海外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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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沪0104民初16462号 | 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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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0-07-28 | 2020-07-2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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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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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民终1587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朱发贤 被上诉人- 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西大洋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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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桂01民终15871号上诉人朱发贤与被上诉人广西大洋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开庭传票、案件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试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须知、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当事人监督卡各一份。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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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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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03民初1279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朱发贤 当事人- 广西大洋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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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朱发贤与被告广西大洋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由于原告朱发贤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桂0103民初12794号的民事上诉状。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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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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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03民初1279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朱发贤 被告- 宁波南车产业基地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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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19)桂0103民初12794号原告朱发贤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0年1月15日15时30分在本院19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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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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