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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羽智能

    深圳微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衙边社区沙松路衙边学子围工业园厂房C201-202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微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万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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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民初442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微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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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10-20 2020-12-31
    2

    深圳微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万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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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保669号 其他案由

    原告-深圳微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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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3-19 2020-06-2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2445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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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244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微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万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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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2445号深圳万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微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万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2445号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和执行裁定书。上述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该令自发出之日起生效。上述执行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决定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上述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深圳万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或提取其收入人民币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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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4
    2

    (2021)粤0305执244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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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244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微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万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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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2445号深圳万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微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5民初442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244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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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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