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珠海市开拓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普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402执3310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珠海市开拓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2021-06-16 | 2021-08-04 |
| 2 |
珠海市香洲景运建筑设备租赁部与珠海市湾仔连屏股份合作公司、珠海市迈濠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普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402民初14282号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2020-12-31 | 2021-01-27 |
| 3 |
珠海市开拓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普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珠海市迈濠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402民初14405号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珠海市开拓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2020-12-30 | 2021-01-27 |
| 4 |
珠海市迈濠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与陈清河、珠海市智盈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4民终280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珠海市迈濠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19 | 2020-12-28 |
| 5 |
吴蔼文、陈少媚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民申1184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再审申请人-吴蔼文
...
展开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07-06 | 2020-12-11 |
| 6 |
郑广林与陈清河、珠海市迈濠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402民初1244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郑广林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2020-04-23 | 2020-08-10 |
| 7 |
李欢容、韦华全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4民终86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李欢容
...
展开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6-14 | 2020-01-03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 1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珠海市智盈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陈清河 珠海市迈濠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G70 | 2019-10-27 |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 收起
...
展开
|
-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经济特区辉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珠海市迈濠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珠海市迈濠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珠海经济特区辉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珠海市迈濠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本院决定于2020年11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30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你方的举证期限和提交书面答辩状的期限为诉讼材料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作出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O年八月二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8-25 |
| 2 |
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2071民初17413号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珠海市迈濠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普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珠海市湾仔连屏股份合作公司 中山市力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力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普宁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珠海市迈濠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湾仔连屏股份合作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材料递交须知、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单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本案由审判员龚竹梅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高伟娟,刘俊文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邵超群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0年11月9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租金、装拆费等欠款暂总计人民币395989元及逾期支付租金、装拆费的滞纳金人民币22004.5元(以395989元为基数,从2019年4月1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暂计至2020年6月16日为人民币22004.5元。)2、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书送几个费用。以上暂总计人民币417993.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08-19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