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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联合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5号联通大厦
    • 简介:-
    • 法律诉讼 8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5

    法律诉讼8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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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津0319民初2907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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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21-04-15 2021-05-20
    2

    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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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津0319民初291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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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2021-04-15 2021-05-20
    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杭州微元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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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执33970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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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03-17 2021-06-09
    4

    互诉被告)、互诉原告)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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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642号 劳动争议

    上诉人-廖莉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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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30 2020-12-29
    5

    吴显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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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民申7977号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吴显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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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9-29 2021-01-03
    6

    01 萧嘉煜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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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225-227号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上诉人-萧嘉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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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08 2020-12-30
    7

    深圳北斗位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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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3237号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北斗位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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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7-03 2020-11-10
    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杭州微元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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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49243号 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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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6-30 2021-01-01
    9

    深圳市优科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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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特136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申请人-深圳市优科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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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23 2020-09-28
    10

    王某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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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9916号 合同纠纷

    原告-王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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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6-22 2021-01-1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4民初5790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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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7906号之一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珠海智业成峰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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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7906号之一珠海智业成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诉你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579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珠海智业成峰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支付60万元和违约金(违约金以60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从2020年5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688元、保全费5000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200元,由被告负担18488元。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交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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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09
    2

    (2021)粤0305民初307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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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民初307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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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3070号陈星来: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被告陈星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5民初3070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79000元及资金占用费用(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9月30日起算至房屋租赁保证金返还之日止,暂计至2020年11月26日为3708元);2、判决被告承担原告支出的律师费7000元;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全部涉诉费用。以上暂合计为:89708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与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2日09时30分在第112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法院联系人:李柏林电话:0755-86608072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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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1
    3

    (2021)粤0304民初2735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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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7352号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翼充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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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27352号深圳市翼充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张新美(被告二):关于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诉你们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各一份、证据一套。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8月4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物联网服务费1798823.42元及违约金342648.86元(以拖欠的物联网业务费为基数,按日3‰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3月10日);2、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合理费用;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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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0
    4

    (2020)粤0304执3397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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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执3397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被告- 杭州微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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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执33970号杭州微元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4民初4924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2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执339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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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06
    5

    (2019)粤0304民初49243号之一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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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49243号之一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被告- 杭州微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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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49243号之一杭州微元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诉你方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原定开庭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16时00分,现因疫情防控影响,原告申请延期开庭,开庭时间改为2020年4月30日10:30,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七日联系人:吴助理0755-82918999转54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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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17
    6

    (2019)粤0304执3391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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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3391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被告- 深圳市友和医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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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执33919号深圳市友和医药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4民初433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2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执3391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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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0
    7

    (2019)粤0304民初49243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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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49243号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被告- 杭州微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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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民初49243号杭州微元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诉你方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16时00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原告诉请: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缴的电信服务费人民币1,362,419.6元;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1,362,419.6元(以欠缴金额人民币1,362,419.6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按照每日3%。计算违约金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但以不超过欠缴金额为限);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由被告承担。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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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2
    8

    (2019)粤03执473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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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执473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被告- 深圳市优科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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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4730号深圳市优科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仲裁字第442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473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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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4
    9

    (2019)粤0304民初49243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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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49243号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被告- 杭州微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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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49243号杭州微元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诉你方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16时00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原告诉请: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缴的电信服务费人民币1,362,419.6元;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1,362,419.6元(以欠缴金额人民币1,362,419.6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按照每日3%。计算违约金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但以不超过欠缴金额为限);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四、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等由被告承担。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联系人:吴助理0755-82918999转54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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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11
    10

    (2019)粤0307执8564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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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执8564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宝华百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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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执8564号深圳市宝华百货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你方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粤0307民初14860号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人申请,本院已依法受理。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限制消费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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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3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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