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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利投资

    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46号3-12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浩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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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11执112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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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16 2019-12-31
    2

    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浩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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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11执1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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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4-09 2019-12-31
    3

    江西余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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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1127执130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江西余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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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干县人民法院 2019-03-03 2019-06-28
    4

    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浩然、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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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赣11民初3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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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11-26 2018-12-27
    5

    江西余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余干县风腾贸易有限公司、邱饶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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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赣1127民初145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余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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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干县人民法院 2018-08-13 2018-10-01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饶东支行与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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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赣1102民特7号 -

    当事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饶东支行
    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
    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
    现担保物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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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 2017-12-15 2018-05-0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关于原告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饶市百事达贸易有限公司、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陈晓华、陈浩然、潘孝安、叶良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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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11民初38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饶市百事达贸易有限公司 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 陈晓华 陈浩然 潘孝安 叶良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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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陈晓华、陈浩然、潘孝安:本院受理原告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饶市百事达贸易有限公司、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陈晓华、陈浩然、潘孝安、叶良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11民初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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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9
    2

    关于原告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饶市百事达贸易有限公司、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陈晓华、陈浩然、潘孝安、叶良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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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11民初38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饶市百事达贸易有限公司 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 陈晓华 陈浩然 潘孝安 叶良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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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饶市百事达贸易有限公司、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陈晓华、陈浩然、潘孝安、叶良斌:本院受理原告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饶市百事达贸易有限公司、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陈晓华、陈浩然、潘孝安、叶良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直接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时间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0月13日下午三点三十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参加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七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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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9
    3

    关于原告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饶市百事达贸易有限公司、陈晓华、潘孝安、陈浩然、叶良斌、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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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赣11民初37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饶市百事达贸易有限公司 陈晓华 潘孝安 陈浩然 叶良斌 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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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上饶市百事达贸易有限公司、陈晓华、潘孝安、陈浩然、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原告江西铅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饶市百事达贸易有限公司、陈晓华、潘孝安、陈浩然、叶良斌、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赣11民初3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承办法院: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李少琴,0793-8175261公告电话:(010)67550885\6\7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2月2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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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25
    4

    关于原告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浩然、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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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赣11民初3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陈浩然 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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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浩然、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德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浩然、上饶市银利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22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承办法官:郑晓霞,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联系方式:0793—8270909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8月31日 收起

    ... 展开
    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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