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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井物产

    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7号1栋4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温州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302民特847号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当事人-温州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
    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
    收起

    ... 展开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09
    2

    温州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0)浙0302民特848号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当事人-温州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
    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
    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
    收起

    ... 展开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09
    3

    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嘉嘉旺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6)川0107执50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17-05-24 2017-06-26
    4

    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四川品信饲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6)川01民终54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09-09 2017-12-26
    5

    原告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品信饲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5)武侯民初字第114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16-05-06 2016-10-28
    6

    原告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嘉嘉旺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5)武侯民初字第98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2016-03-30 00:00:00 2017-12-1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6)川0107执3849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 收起

    ... 展开
    (2016)川0107执38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川0107执3849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责令你公司按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5)武侯民初664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08-30
    2

    (2016)川0107执5065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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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川0107执50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的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 当事人- 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嘉嘉旺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执行的新井物产贸易有限公司与成都嘉嘉旺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川0107执5065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按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5)武侯民初字第9805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08-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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