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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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婧、中灿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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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
原告-吕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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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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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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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民初4274号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原告- 吕婧 被告- 中灿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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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灿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吕婧与你(单位)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1)粤0391民初4274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2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391执79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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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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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民初427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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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民初4274号 | - |
当事人- 中灿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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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庭室变更通知书原告吕婧、被告中灿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粤0391民初4274号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由于工作调整,原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法庭,现更改为本院第三法庭,其他不变。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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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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