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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民建筑

    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黄泥塘路47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吴志荣与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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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04民初146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吴志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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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2021-01-20 2021-02-23
    2

    徐广安与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吴盛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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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1128民初46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徐广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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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2020-07-21 2020-07-28
    3

    徐广安与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吴盛林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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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1128民初5012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徐广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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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 2019-12-10 2019-12-3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吴志荣诉被告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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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902民初4543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吴志荣 被告- 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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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志荣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双向监督规定、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周小燕电话:0795-3552500邮寄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邮政编码:336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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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2
    2

    原告袁北根诉被告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罗昭平、黎海燕、贺庭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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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922民初342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袁北根 被告- 黎海燕 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贺庭义 罗昭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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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公告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MA35KLLP1H)、罗昭平(公民身份号码:362226195709030057)、贺庭义(公民身份号码:362201195509083632):本院受理原告袁北根与被告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罗昭平、黎海燕、贺庭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赣0922民初3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送达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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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5
    3

    原告程南生、邓荣发诉被告江西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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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902民初5990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 程南生 邓荣发 当事人- 江西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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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公告江西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程南生、邓荣发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0日承办法官:孙慈亭电话:0795-3557627邮寄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3360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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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2
    4

    原告袁北根诉被告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罗昭平、贺庭义、黎海燕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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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922民初342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袁北根 被告- 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罗昭平 贺庭义 黎海燕建筑工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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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公告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罗昭平、贺庭义、黎海燕:本院受理原告袁北根诉被告江西省为民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罗昭平、贺庭义、黎海燕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赣0922民初3421号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参加人须知、诉讼费退费须知书、诉讼费缴费须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满后的次日(2021年1月27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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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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