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蓝海华星

    水城县蓝海华星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双水街道办滴水岩村一字河组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邓传锦、水城县蓝海华星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四川省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2021)黔0221执保2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当事人-邓传锦
    水城县蓝海华星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省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 2021-01-25 2021-02-01
    2

    邓传锦与四川省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黔0221民初1746号之一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邓传锦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 2020-12-28 2021-01-05
    3

    谢长明与中南勘查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黔0221民初35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谢长明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1-04-0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黔02民终172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上诉人- 蒋开贵 云南祥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水城县蓝海华星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上诉人蒋开贵、云南祥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郑学举、水城县蓝海华星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30日作出(2021)黔02民终17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86元,由上诉人蒋开贵负担1370元,由上诉人云南祥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416元。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黔02民终1723号民事判决书。水城县蓝海华星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本案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2021-08-31
    2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黔02民终172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上诉人- 蒋开贵 云南祥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水城县蓝海华星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上诉人云南祥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蒋开贵与被上诉人郑学举、水城县蓝海华星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2民终1723号,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质证、询问,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 展开
    2021-06-09
    3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黔0221民初145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 郑学举 当事人- 云南祥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水城县蓝海华星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诉被告蒋开贵、水城县蓝海华星教育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云南祥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0221民初1452号,已审理终结。现因被告蒋开贵上诉,依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一、请求依法撤销水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0221民初145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发回重审;二、本案的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张艳:18085802629二0二一年三月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1-03-0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