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 1 | 2021-0129 |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 |
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收起
...
展开
|
2022-06-14 | 详情 |
| 2 | 2021-0123 | 三水区卫生健康局 |
三水区卫生健康局于2021年5月22日查明2021年5月22日,佛山市三水区畔江门诊有限公司在佛山市三水区新安街道沙头大道7号101-1、101-2、101-3、101-4内未将感染性医疗废物放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上述行为已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参照《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40的从轻情节“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决定予以佛山市三水区畔江门诊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收起
...
展开
|
2022-05-22 | 详情 |
暂无严重违法
暂无股权出质
暂无土地抵押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