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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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叶其亮,深圳市深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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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215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深圳市佳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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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2-25 | 2021-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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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佳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深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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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4561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佳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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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0-03-11 | 2020-09-0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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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4民初2215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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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215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佳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叶其亮 深圳市深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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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215号叶其亮: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佳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叶其亮、深圳市深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证据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叶其亮向原告缴纳2018年2月-2018年12月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370501.41元及滞纳金183242.79元【滞纳金以当月应缴管理费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五标准,从当月开始计算,暂计至2019年6月30日】;2、判令深圳市深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对叶其亮应向原告缴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滞纳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判令两被告按比例分别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9时15分。请你方在开庭时间前十五分钟到我院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十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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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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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215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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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215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佳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叶其亮 深圳市深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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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2215号叶其亮、深圳市深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佳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叶其亮、深圳市深国际商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304民初2215号案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叶其亮向原告缴纳2018年2月-2018年12月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括管理费、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人民币370501.41元及滞纳金人民币183242.79元【滞纳金以当月应缴管理费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五标准,从当月开始计算,暂计至2019年6月30日,具体见计算附表,最终计算以法院计算为准】;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深圳市深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对被告叶其亮应向原告缴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滞纳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按照比例分别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下午16时30分,请你在开庭前15分钟到我院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六月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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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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