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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军家用

    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

    存续
    • 官网:-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红星美凯龙建材馆一楼A8020
    • 简介:-
    • 法律诉讼 1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唐恒、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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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唐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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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孙雅芳、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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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人-孙雅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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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林肖平与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承揽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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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当事人-林肖平
    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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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严丽,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民事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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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当事人-严丽
    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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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王杳林与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承揽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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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当事人-王杳林
    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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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苏某某与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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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苏某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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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牧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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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上诉人-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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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牧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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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原告-牧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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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孙雅芳与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宫能军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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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孙雅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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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宫能军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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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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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皖0202执1418号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3-03 详情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皖0207民初2909号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判决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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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皖0207民初29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程家璋 被告- 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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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皖0207民初2909号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我院受理原告程家璋与被告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原告程家璋与被告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间的买卖合同于2022年5月15日解除;二、被告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程家璋货款88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占用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标准,自起诉之日计算至被告货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计50元,由被告鸠江区能军家用桑拿房经营部负担(原告预交的应由被告负担部分的诉讼费用,由本院退还,被告负担的诉讼费用,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至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收款户名: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收款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收款账号:34020807331124052206070018)。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207民初2909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承办法庭: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王国红电话:0553-5968121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路口本公告于2022年6月8日刊登在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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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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