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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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爱琴海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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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爱琴海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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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爱琴海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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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爱琴海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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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海爱琴海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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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爱琴海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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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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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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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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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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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上海昕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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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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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与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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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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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上海昕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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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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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杨昀华与程治凡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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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纠纷 |
上诉人-杨昀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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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程治凡与杨昀华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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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程治凡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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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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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沪0112执13463号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10-14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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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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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2民初14640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 上海昕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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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2民初14640号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新华成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上海昕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该起诉状要点为:1.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120号爱琴海购物公园项目3层F3536-F362室的《租赁合同》于2019年9月24日解除;2.依法判令被告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租金2,774,037.61元(租金计算至2019年9月24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548,268.24元(按照日千分之三标准计,违约金暂计算至2019年12月15日,实际计算至支付之日止);3.依法判令被告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商铺占用费563,577.62元(自2019年10月2日起计至2019年11月27日止,共计57天,按照每月296,619.8元的双倍计);4.依法判令被告上海布雷汉姆餐饮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解除合同违约金835,053.86元(以三个月租金加履约保证金之和为计);5.依法判令被告上海昕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1月9日下午13时45分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99号)第三十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闵行区人民法院2020年7月2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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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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